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3-02-06 15:57:56 點閱:182
有關112 年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後之「識詐」策略精進作為,請各校加強利用各種犯罪預防宣導機會,參照政府法治教育資料(如法務部-「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」(https://topics.moj.gov.tw/33020/)向學生宣導擔任詐欺犯罪共犯之民、刑事責任。